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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


保健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6/05/26

「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社區營養師約用人員2名

一、 職稱:「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社區營養師約用人員 二、 名額: 2 名 三、 工作項目: 1. 社區營養推廣中心及分中心營養諮詢。 2. 長者營養風險篩檢評估。 3. 營養不良風險個案服務。 4. 辦理團體營養教育課程。 5. 辦理社區營養照護相關人員教育培訓。 6. 輔導社區餐飲業者提供高齡友善健康飲食。 7. 發展社區營養教學資源工具。 8. 臨時交辦事項及其他相關業務。 四、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 須具備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營養師證書。 3. 須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具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資格尤佳。 4. 具有汽或機車駕照、刻苦耐勞者尤佳。 5. 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Canva操作及電腦資訊能力。 6. 具營養教案規劃、編撰;質、量性資料建立、統計、分析;成果彙整與撰寫執行成效之能力。 7. 工作地點: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8. 聘用薪資係依據「衛福部及所屬機關社區營養師臨時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312薪點,折合新台幣43,400元(每一薪點折合率139.1/點),薪資保費則依據「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五、工作期間: 1. 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日起至 115 年 12 月31 日止。 2. 本計畫之社區營養師約用人員為1年1聘雇制,第二年度以「簽訂新年度勞動契約期間」之方式辦理人員續聘。 六、相關訊息: 1. 繳交履歷表:需貼2吋相片、敘明學、經歷、專長、應徵職務、聯絡電話。 Ø 以書面審查資格條件(本機關可視情況通知面試),擇優正取 2 名,備取1名,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2. 資料繳件方式:於 115 年 6 月 30 下午 5 點前親送或掛號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73號),保健科 楊小姐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保健科「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 Ø 本案聯絡人: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楊 小姐,聯絡電話:037- 558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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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藥癮個案管理員」6名

徵才「約聘藥癮個案管理員」 一、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職務列等:聘用 四、 職系:無 五、 正取:6 六、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 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任⼀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2. 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5.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歷。 6.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7.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九、 工作項目:辦理藥癮個案管理訪視、藥癮防治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十、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一、薪資: (一)約聘6等2階296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2,742元)+700元風險加給: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2.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二)約聘6等3階 312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5,052元)+700元風險加給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十⼆、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雙⾯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約聘藥癮個案管理員。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三、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十四、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五、聯絡⼈:⾏政秘書 鄭⼩姐 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電話:(037)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4.職缺相關附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具結書心健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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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2名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一、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職務列等:聘用 四、 職系:無 五、 正取:2 六、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 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 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九、 工作項目:執⾏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協助個案就醫與勞政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資源轉銜、自殺個案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十、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一、 ⽉薪資:約聘6等2階296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2,742元)+700元風險加給。 十二、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 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 ⾝分證正反⾯影本。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 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 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員。 3. 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三、 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十四、 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五、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 037 )558615 ※備註: 1. 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 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3.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4. 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5. 職缺相關附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具結書心健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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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社會工作員」4名

徵才-約聘社會工作員 一、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職務列等:聘用 四、 職系:無 五、 正取:4 六、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 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3.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有交通工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九、 工作項目: (一) 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及精神衛生等直接及間接相關服務。(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含自殺企圖)服務)(保護性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十、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心分配。 十一、 月薪資︰ (一) 約聘6等3階312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6,176元): A.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 6等4階328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8,544元) : A.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B.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十二、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 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 ⾝分證正反⾯影本。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十三、 寄送⽅式: 1. 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 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督導。 3. 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四、 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十五、 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六、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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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心理師」6名

徵約聘心理師 一、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聘用 四、職系:無 五、正取:6 六、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 1、約聘諮商⼼理師(5名):(1)領有諮商⼼理師證書。(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2、約聘臨床⼼理師(1名):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 工作項目: 1. 諮商⼼理師: (1)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 臨床⼼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薪資: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7,363元)+700元風險加給。 十一、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列(影)印,並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二、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十三、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四、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037)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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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職能治療師」1名

徵才約聘職能治療師 一、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職務列等:聘用 四、 職系:無 五、 正取:1 六、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 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九、 工作項目: (一) 連結及整合社區精神復健資源、長照服務、⽣活重建及就業輔導資源。 (二) 提供社區精神病⼈、⾃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及相關處置,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服務。 (三) 辦理個別及團體職能復健活動、⼯作適應訓練、就業職前諮詢、社區適應或就業銜接。 (四) 辦理社區精神復健等衛教講座。 (五) 管理職能治療服務等相關紀錄及資料。 (六) 協助個案管理組之個案職能評估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七)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十、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一、 聯絡方式: 十二、 ⽉薪資: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約聘6等4階312薪點起敘(約新台幣45,052元)+700元風險加給 十三、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 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 ⾝分證正反⾯影本。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 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 信封註明應徵: 社區⼼理衛⽣中⼼約聘職能治療師。 3. 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四、 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一)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二) 第⼆階段⾯試。 十五、 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六、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037)558615。 ※備註: 1. 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 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3.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4. 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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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社會工作督導員(保護性)」1名

約聘社會工作督導員(保護性) 一、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聘用 四、職系:無 五、正取:1 六、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下列任⼀條件: (1)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2年以上。 (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6年以上;前開經驗每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作相關系所碩⼠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任⼀條件: (1)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2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1年以上。 (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4年以上;前開經驗每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3.領有社會⼯作師證書,且符合下列任⼀條件: (1) 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1年以上。 (3) 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4年以上;前開經驗每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九、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十、工作項目: (一) 對加害⼈合併精神疾病者(含有⾃殺企圖)提供追蹤輔導與關懷訪視、⾃殺風險評估及處置與轉介(加害⼈合併精神疾病(含⾃殺企圖)服務)(保護性業務)。 (二) 協助⼼理衛⽣社會⼯作員進⾏個案追蹤輔導。 (三) ⼼理健康⼯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二、⽉薪資︰ (一)約聘7等4階376薪點起敘(約新臺幣55,148元)+3000元風險加給。 (二)約聘7等5階392薪點起敘(約新臺幣56,604元)+3000元風險加給, 1.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作相關系所碩⼠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任⼀條件: (1)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2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1年以上。 (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4年以上;前開經驗每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2. 領有社會⼯作師證書,且符合下列任⼀條件: (1) 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1年以上。 (3) 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4年以上;前開經驗每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十三、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雙⾯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 ⾝分證正反⾯影本。 3. 畢業證書。 4. 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 (⼆)寄送⽅式: 1. 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 信封註明應徵:約聘保護性社⼯督導 3. 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四、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一)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二) 第⼆階段⾯試。 十五、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六、聯絡⼈:⾏政秘書 鄭⼩姐 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電話:(037)558615 ※備註: 1. 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 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 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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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部門文章發布日期 2026/02/10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 據:苗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二、錄取人數:正取1名,無備取。 三、 薪資: (一) 月薪32,500。 (二)每月薪資依照苗栗縣政府約用人員給新標準表,約用人員給新,並依規定扣除個人負擔之勞保及健保費用(雇主政府補助部分另依規定辦理)。 四、甄選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熟諳電腦文書作業操作及配合臨時交辦事項等事務工作。 (三) 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工作熱誠,個人品行操守佳無不良素行。 (四) 具有汽或機車駕照。 (五) 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應用能力,具出納經驗工作尤佳。 (六) 身心障礙者,經評估能勝任本項工作內容者,得報名參加甄選。 五、主要工作內容: (一)配合出納業務,辦理銀行往返及相關公務事宜(外勤業務2次/週)。 (二)車輛管理、差旅費及各項費用請領處理。 (三)公文登記與遞送之行政庶務工作。 (四)衛生局行政庶務輔助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六、報名方式: (一)於民國115年2月13日(五)下午16:00前(以送達日為憑),親送或掛號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73號),行政科 劉先生 收。 (二)信封請註明「行政科「約用人員」甄選」字樣。 七、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需貼2吋相片、敘明學歷、經歷、專長及連絡電話。 (二)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三)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八、遴選方式︰ (一) 面試: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相符者,預計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14時於本局辦理面試,擇優錄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面試時間及地點通知方式:通過書面審查者,將以電話方式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因業務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面試時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九、錄取人員通知及聘期: (一)錄取通知:經本局核定後,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辦理報到事宜,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報到手續。 (二) 契約聘期:自機關通知報到日(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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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09/30

「114整合型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子計畫2 癌症篩檢與檳榔健康危害防制」  徵求癌症防治專案助理(約用人員)一名

「114整合型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子計畫2 癌症篩檢與檳榔健康危害防制」 徵求癌症防治專案助理(約用人員)一名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上網公告日期︰114年9月30日至114年10月3日。 一、依據辦理:114整合型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子計畫2癌症篩檢與檳榔健康危害防制。 二、聘用癌症防治專案助理條件如下: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 須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具護理師證照或一年以上社區篩檢及癌症個管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有汽、機車駕照、刻苦耐勞者尤佳。 (四) 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能力。 (五) 具有專案計畫撰寫、規劃、完成資料建立、統計與整理、經費核銷、執行成果撰 寫之彙整能力。 (六) 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工作熱誠。 三、主要工作項目: (一) 辦理口腔癌症篩檢與檳榔健康防治業務相關宣導教育活動。 (二) 協助鄉鎮市大型篩檢活動籌畫與推動。。 (三) 大型職場四癌篩檢進度檢視。 (四)基層診所篩檢業務輔導與推動。 (五)監測癌篩醫院相關業務執行狀況及訪查輔導。 (六)協助口腔癌陽性個案轉介及諮詢服務。 (七)協助組織性邀約之規劃及推動。 (八) 口腔癌症篩檢相關報表彙整。。 (九) 口癌症篩檢與檳榔健康防治業務計畫撰寫、規劃及推動。 (十) 經費管控與核銷。 (十一) 收發及製作相關公文。。 (十二) 發布相關新聞稿。 (十三) 臨時交辦事項。 (十四) 其它行政工作。社區設站篩檢及其他相關業務。 (十五) 臨時交辦事項及其他相關業務。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工作地點: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73號)。 六、工作待遇:聘任每位計畫專案助理月薪資38,606元,政府負擔勞工退休金每月2,406元、健保費1,940元、勞保費3,509元,共46,461元。 七、經費來源:全額經費由中央補助款納入公共衛生護理-業務費項下支付 。 八、報名文件︰ (一)履歷表︰需貼2吋相片、敘明學歷、經歷、專長及連絡電話。 (二)學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九、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114年9月30日至114年10月3日下午5時前,將報名文件裝訂成冊,親送或郵寄至本局。 1. 收件人︰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2. 收件人地址︰3564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73號 3.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癌症防治專案助理、寄件人姓名、連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二)若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票。 十、甄審方式︰ (一)114年10月7日辦理書面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於114年10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保健會議室及面試資格辦理。 十一、錄取通知: (一) 面試後1週內,以書面通知,請依規定辦理報到手續。 (二)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如正取人員未依規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連絡電話︰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蔡小姐,連絡電話︰037-55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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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文章發布日期 2025/07/28

苗栗市衛生所公告:徵苗栗市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應徵資料7月30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寄達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詳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徵 苗栗市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徵:苗栗市衛生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職務列等:6等、職系:無、正取:1 、候補:1 有效期間:114/07/24~114/07/30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具有護理師專業證照。 工作項目:衛生教育工作之推動及護理業務之執行。 工作地址:苗栗縣苗栗市衛生所(36042苗栗縣苗栗市上苗里建民街28號)。 聯絡方式: E-Mail:mlpeter@ems.miaoli.gov.tw 一、代理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止(代理護理師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倘受聘期間該員提前銷假上班或回職復薪,受聘人即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二、薪資: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三、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暨所屬衛生所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本公告下方下載,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請務必詳細填寫,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服務(離職)證明影本。 (五)最近一次執業執照正、反面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應徵方式: 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於114年7月30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35646 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苗栗市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本案聯絡人:洪先生,電話:037-558067)。 五、甄選方式: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其他: 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share.google/2ER2EvKOGyRmQdpul 工作地點 請選擇:苗栗縣 職缺類別 請選擇: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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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頭份市文章發布日期 2025/03/19

頭份市衛生所徵才公告

「頭份市衛生所徵才公告」 一、職稱:醫事C據點照顧服務員 二、名額:正取1名 三、薪資:33,000元/月(享有勞、健保) 四、契約聘期:自聘用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五、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國定假日休假) 六、資格條件(擇一): 1、專科或大學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2、專科或大學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3、專科、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七、工作內容: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C據點活動帶領、課程推廣與設計安排、與講師聯繫課程時間規劃、據點其他行政庶務、執行核銷上傳之行政業務、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處理例常行政事項、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乙份、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明書(照顧 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影本)、相關照顧工作資歷證明,自傳應包括經歷、工作期待、自我介紹等,並註明聯絡電話,經書面審核合格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2、採通訊或親洽報名,報名日期自114年03月19日至114年0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苗栗縣頭份市顯會路72號(頭份市衛生所),蕭小姐收。 聯絡窗口:蕭小姐,037-663049轉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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