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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健中心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3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3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職能治療師」1名

徵才約聘職能治療師


一、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 職務列等:聘用
四、 職系:無
五、 正取:1
六、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 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九、 工作項目:
    (一) 連結及整合社區精神復健資源、長照服務、⽣活重建及就業輔導資源。
    (二) 提供社區精神病⼈、⾃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及相關處置,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服務。
    (三) 辦理個別及團體職能復健活動、⼯作適應訓練、就業職前諮詢、社區適應或就業銜接。
    (四) 辦理社區精神復健等衛教講座。
    (五) 管理職能治療服務等相關紀錄及資料。
    (六) 協助個案管理組之個案職能評估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七)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十、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一、 聯絡方式:
十二、 ⽉薪資: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約聘6等4階312薪點起敘(約新台幣45,052元)+700元風險加給
十三、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 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 ⾝分證正反⾯影本。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 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 信封註明應徵: 社區⼼理衛⽣中⼼約聘職能治療師。
    3. 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四、 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一)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二) 第⼆階段⾯試。
十五、 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六、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037)558615。

※備註:
1. 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 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3.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4. 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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