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徵才「約聘心理師」6名
徵約聘心理師
一、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二、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聘用
四、職系:無
五、正取:6
六、工作地點:35-苗栗縣
七、有效期間:115/04/23~115/04/30
八、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
1、約聘諮商⼼理師(5名):(1)領有諮商⼼理師證書。(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2、約聘臨床⼼理師(1名):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 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 工作項目:
1. 諮商⼼理師:
(1)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 臨床⼼理師:
(1) 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 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 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 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 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 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 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十、⽉薪資: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7,363元)+700元風險加給。
十一、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列(影)印,並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收,並於報名截⽌⽇115年4⽉30⽇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十二、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十三、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十四、 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楊小姐:(037)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
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