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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歲 兒童及青少年


置頂醫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12/25

「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隨人口高齡化,本府為能達成本縣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將65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方案,列為本縣重要施政重點。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本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等。 符合補助資格鄉親需到與本局簽訂合約的本縣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如附圖),名冊(如附件)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本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恕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 為能節省補助對象就醫等候時間;避免執行診所病患壅塞,自112年12月25日起,補助對象可於特約診所看診前,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前往本縣衛生所申請基本資料建置。需注意的是建置資料或就醫當日日期須是符合年滿資格才能建置。特別提醒,為能確認看診時確為苗栗縣民,要使用補助看診須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讀取專用系統長者資料),才能使用看診掛號費補助,若當次就診未出具或事後才出具身分證者,無法進行抵扣當次掛號費措施,需現金支付,且無事後補身分證核扣。(相關說明如附件-流程圖及民眾版說明) 本補助案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或年度編列預算用完為止。113年為試辦年,將依辦理情形滾動檢討,調整往後實施方式。希望能藉此模式,落實衛生福利部分級醫療的政策,鼓勵分級雙向轉診,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以養成鄉親就近就醫及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經熟悉的家庭醫師診療如有需要再行轉介至醫院就醫,可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及醫院壅塞,降低緊急服務量能,以提升鄉親就醫品質,守護本縣民眾的健康與安全,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褔城市! 如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037-55830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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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07/25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112年7月20日生效)宣導事項

為持續提升國內藥事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505號令修正發布,112年7月20日生效。 一、法源依據 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為之;其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者依同法第9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修訂重點 原25條法規修正為52條,修訂重點為: 1.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12條至第14條及17條) 2.新增西藥藥品調製(含無菌調製)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24條及27條至41條) 3.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8條、第24條及第42條至44條) 4.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45條至48條) 5.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準用西藥藥品調製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9條) 另依法規架構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23條,包括:定義及中西藥通用規範。 第二章(西藥):共21條,新增藥品調製、無菌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調劑相關條文。 第三章(中藥): 共5條,中醫藥司新增中藥條文(含調製)。 第四章(附則): 共3條,包括:醫師依藥事法第 102 條調劑準用之。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 三、相關資料 詳細法令及法規請參閱下列網頁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135/ch08/type1/gov70/num36/Eg.ht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52 四、檔案下載 1、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2、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自我查核查檢表 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實地訪查表 5、參考指引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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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4/06/14

過敏性鼻炎,適當藥物緩解症狀

  如果已經減少或避免與過敏原接觸,卻還是發生過敏性鼻炎症狀,該怎麼辦?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建議,可至藥局或醫療院所求助,在醫師和藥師的指示下,依照個別情況服用抗組織胺或使用鼻噴劑來緩解。   組織胺是人體內的一種化學物質,和身體的免疫反應有關,過度分泌可能會發生過敏症狀。抗組織胺類藥品可藉由阻擋身體接收組織胺,因而減少過敏引起的流鼻水、打噴嚏等不適感。市面上常看到的抗組織胺分為第一代以及第二代,第一代抗組織胺已上市許久(如chlorpheniramine),緩解過敏症狀有著不錯的效果,但有嗜睡的副作用,須避免在開車或操作器械前服用,如果有攝護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難、青光眼的民眾,也不適合使用第一代抗組織胺。   第二代抗組織胺藥品(如:Cetirizine、Loratadine)的副作用較第一代藥品少,服藥後作用迅速、作用時間較長,而且較無嗜睡的副作用。因為對於抗過敏的專一性更高,比較不會像第一代藥品影響副交感神經,可以減少口乾舌燥、便秘、排尿不順的問題。   由於口服藥品會經過全身性吸收,為了避免全身性的副作用,以及增加藥品在鼻腔的濃度來提高療效,醫師在評估患者個別的狀況後可能會開立鼻噴劑。   鼻噴劑常見成分包括:抗組織胺、去鼻充血劑和類固醇。去鼻充血劑(常見成分有Oxymetazoline、Xylometazoline、Naphazoline)可透過收縮鼻末梢血管以暢通鼻腔,作用迅速,用於緩解鼻塞症狀,一天需使用二至三次,然而長期使用容易導致鼻黏膜過薄,因而引起反彈性鼻充血,建議短期使用3至5天。   類固醇鼻噴劑可調節免疫反應,改善鼻黏膜發炎,若曾經醫師診斷為慢性過敏性鼻炎者,可選用含有類固醇之鼻噴劑(如:Fluticasone Propionate),和去鼻充血劑不同,類固醇鼻噴劑需連續使用至少一週才有效果,因此需規律使用,由於是經由鼻腔吸收,較不會產生全身性不良反應。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哪一種成分的鼻噴劑,都需注意使用方式!若選用鼻噴懸浮劑,使用前需先搖晃均勻才能使用。此外,第一次使用或超過兩週沒使用的鼻噴劑需要先對空按壓數次,至有均勻藥液噴出才能夠使用。   每次使用鼻噴劑時要先清潔鼻子,再將噴頭放進一側鼻孔,並用手將另一邊鼻孔壓住,按壓藥品進入鼻腔並同時緩緩深吸氣,將藥液自鼻腔吸入,並用嘴巴慢慢呼氣。噴完一側後再對另一邊鼻孔重複同一步驟,最後以面紙擦拭噴頭再將蓋子蓋回。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叮嚀,面對過敏性鼻炎,減少接觸過敏原、保持良好規律生活習慣,是最重要的方法。如果過敏狀況嚴重者,可使用藥品緩解不適症狀,但需在醫師和藥師的建議下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 面對過敏性鼻炎,減少接觸過敏原、保持良好規律生活習慣,是最重要的方法。 如果過敏狀況嚴重者,可使用藥品緩解不適症狀,但需在醫師和藥師的建議下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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