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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歲 兒童及青少年


置頂醫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12/25

「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隨人口高齡化,本府為能達成本縣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將65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方案,列為本縣重要施政重點。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本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等。 符合補助資格鄉親需到與本局簽訂合約的本縣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如附圖),名冊(如附件)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本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恕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 為能節省補助對象就醫等候時間;避免執行診所病患壅塞,自112年12月25日起,補助對象可於特約診所看診前,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前往本縣衛生所申請基本資料建置。需注意的是建置資料或就醫當日日期須是符合年滿資格才能建置。特別提醒,為能確認看診時確為苗栗縣民,要使用補助看診須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讀取專用系統長者資料),才能使用看診掛號費補助,若當次就診未出具或事後才出具身分證者,無法進行抵扣當次掛號費措施,需現金支付,且無事後補身分證核扣。(相關說明如附件-流程圖及民眾版說明) 本補助案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或年度編列預算用完為止。113年為試辦年,將依辦理情形滾動檢討,調整往後實施方式。希望能藉此模式,落實衛生福利部分級醫療的政策,鼓勵分級雙向轉診,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以養成鄉親就近就醫及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經熟悉的家庭醫師診療如有需要再行轉介至醫院就醫,可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及醫院壅塞,降低緊急服務量能,以提升鄉親就醫品質,守護本縣民眾的健康與安全,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褔城市! 如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037-558303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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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07/25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112年7月20日生效)宣導事項

為持續提升國內藥事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505號令修正發布,112年7月20日生效。 一、法源依據 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為之;其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者依同法第9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修訂重點 原25條法規修正為52條,修訂重點為: 1.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12條至第14條及17條) 2.新增西藥藥品調製(含無菌調製)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24條及27條至41條) 3.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8條、第24條及第42條至44條) 4.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45條至48條) 5.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準用西藥藥品調製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9條) 另依法規架構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23條,包括:定義及中西藥通用規範。 第二章(西藥):共21條,新增藥品調製、無菌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調劑相關條文。 第三章(中藥): 共5條,中醫藥司新增中藥條文(含調製)。 第四章(附則): 共3條,包括:醫師依藥事法第 102 條調劑準用之。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 三、相關資料 詳細法令及法規請參閱下列網頁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135/ch08/type1/gov70/num36/Eg.ht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52 四、檔案下載 1、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2、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自我查核查檢表 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實地訪查表 5、參考指引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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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09/13

網購、輸入自用醫療器材應符合規定

民眾網購、輸入醫療器材務必要注意,只要是醫療器材,就須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的規定,不要隨意從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材,以免誤觸法規。     選購醫療器材產品時,應依照「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認識產品為醫療器材;「二看」-購買時要看外包裝有無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三會用」-使用前要詳閱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如需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產品相關資料,可至食藥署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連結: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醫療器材許可證及登錄查詢)。 以醫用棉花棒為例,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用棉棒且數量合計不超過200支,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惟以每半年一次為限。倘欲進口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用棉棒數量超過200支,則應依同辦法第6條及第17條規定,檢齊資料及繳納規費提出專案申請,且申請數量以6個月用量為限。 衛生局提醒,民眾若未領有販賣業醫療器材許可執照,不得於任何通路販賣醫療器材,以免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任何醫療器材輸入前,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事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核准,違者可依第68條處6萬至200萬元罰鍰,也可依違反第62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罰金,或併科1仟萬元以下罰金,所輸入的醫療器材亦應依法限期退運或沒入銷毀。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醫療器材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lmspiq.fda.gov.tw/web/MDPIQ/MDPIQLicSearch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登錄查詢查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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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09/09

新聞稿|記憶的種子:親子共讀×童趣手作時光機

9月份為「國際失智症月」,今(2025)年國際失智症協會(Alzheimer's Disease International,ADI)將全球倡議口號訂為「Ask About Alzheimer」以及「Ask About Dementia」,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將其翻譯中文為「關心提問.理解失智」,邀請大家共同表達對於失智者的關心。 為與縣民一同響應,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於9月13日(六)起,於公館、頭份、苑裡等地推出「記憶的種子:親子共讀×童趣手作時光機」系列活動。透過繪本共讀與懷舊手作,邀請家庭中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和孩子們攜手參加,深化對失智症的理解與共感,並轉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系列活動內容是以「親子共讀」為起點,運用失智主題繪本,闡述對失智症疾病的多元視角,引導家長陪伴孩子透過仔細觀察、傾聽和感受失智症,建立同理心與尊重關心的態度,並在讀後利用互動遊戲與問答設計,激發孩童對於議題反思與提問的動機。 另手作課程係與「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指導員結合,融入懷舊元素與創意工藝設計-肌理畫,讓參與者透過藝術創作,交織世代的回憶,創造青銀跨齡的友善氛圍。活動設計發想架構即以本縣已實施之照護方案課程為基礎,藉以讓民眾在體驗之外,了解社區裡就有許多豐富的社會資源。苗栗縣目前共有11組方案模組,導入專業師資提供多元的照護方案內容選擇,服務對象以衰弱及輕、中度失能或失智老人為優先,社區健康及亞健康老人也可一起參與。各社區可依據實際需求選擇合適的方案,以更貼近在地長者的健康為考量,促進社區長者之健康,增加其人際互動經驗與社會參與,預防及延緩其失能與失智。 衛生局局長楊文志表示,隨著超高齡社會帶來的社會問題,失智症已成為必須正視的重要課題。失智不僅是記憶對於過去的流逝,更是許多家庭所面臨的挑戰與羈絆。一個提問,可能就多一份理解;而一份關心,可能為一個家庭注入更多溫暖。提醒社會大眾多加關注失智症,不僅要勇於提問,更要學習理解與接納。期待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讓民眾能夠在輕鬆氛圍中認識失智症,小小的行動,也能壯大力量,讓孩童們從小種下愛與包容的種子,也讓「主動關心」走進社會常態、用「提問」打開理解的第一步,每個人都能用不同的方法成為守護家人與社區的行動力。未來衛生局也將持續推動失智友善社區,並藉由多元活動與資源,協助縣民共同面對高齡挑戰,營造溫暖、友善、支持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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