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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 老年


置頂醫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12/25

「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隨人口高齡化,本府為能達成本縣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將65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方案,列為本縣重要施政重點。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本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等。 符合補助資格鄉親需到與本局簽訂合約的本縣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如附圖),名冊(如附件)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本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恕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 為能節省補助對象就醫等候時間;避免執行診所病患壅塞,自112年12月25日起,補助對象可於特約診所看診前,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前往本縣衛生所申請基本資料建置。需注意的是建置資料或就醫當日日期須是符合年滿資格才能建置。特別提醒,為能確認看診時確為苗栗縣民,要使用補助看診須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讀取專用系統長者資料),才能使用看診掛號費補助,若當次就診未出具或事後才出具身分證者,無法進行抵扣當次掛號費措施,需現金支付,且無事後補身分證核扣。(相關說明如附件-流程圖及民眾版說明) 本補助案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或年度編列預算用完為止。113年為試辦年,將依辦理情形滾動檢討,調整往後實施方式。希望能藉此模式,落實衛生福利部分級醫療的政策,鼓勵分級雙向轉診,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以養成鄉親就近就醫及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經熟悉的家庭醫師診療如有需要再行轉介至醫院就醫,可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及醫院壅塞,降低緊急服務量能,以提升鄉親就醫品質,守護本縣民眾的健康與安全,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褔城市! 如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037-55830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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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07/25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112年7月20日生效)宣導事項

為持續提升國內藥事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505號令修正發布,112年7月20日生效。 一、法源依據 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為之;其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者依同法第9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修訂重點 原25條法規修正為52條,修訂重點為: 1.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12條至第14條及17條) 2.新增西藥藥品調製(含無菌調製)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24條及27條至41條) 3.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8條、第24條及第42條至44條) 4.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45條至48條) 5.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準用西藥藥品調製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9條) 另依法規架構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23條,包括:定義及中西藥通用規範。 第二章(西藥):共21條,新增藥品調製、無菌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調劑相關條文。 第三章(中藥): 共5條,中醫藥司新增中藥條文(含調製)。 第四章(附則): 共3條,包括:醫師依藥事法第 102 條調劑準用之。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 三、相關資料 詳細法令及法規請參閱下列網頁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135/ch08/type1/gov70/num36/Eg.ht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52 四、檔案下載 1、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2、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自我查核查檢表 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實地訪查表 5、參考指引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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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鄉文章發布日期 2024/07/22

西湖鄉衛生所新聞稿—青春專案~無菸好青春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菸草每年使800多萬人失去生命,包括直接使用菸草,及接觸二手菸霧的非吸菸者,平均不到5秒就有1人因菸害死亡。在臺灣,每年約有2萬5,000名死於吸菸及近3,000名死於二手菸害,平均不到20分鐘就有1人因菸害而失去生命。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吸菸率由97年7.8%降至110年2.2%,降幅超過7成(71.8%);高中職生由96年14.8%降至110年7.2%,降幅超過5成(51.4%)。惟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107年1.9%與3.4%上升至110年3.9%與8.8%,合併計算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6.6%,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顯見電子煙氾濫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 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菸害,政府積極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業經112年2月1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七大重點如下: 1、 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二十歲。 2、 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3、 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酒吧及夜店。 4、 指定菸品(加熱菸)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具),應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任何人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之人。 5、 加重罰則: (1)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 (2) 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0萬~5,000萬 (3) 販賣者可處20萬~100萬元 (4) 供應者可處1萬~25萬元 (5) 使用者可處2,000元~1萬元 6、 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加至50%。 7、 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7月10日暑假期間本所至鄉內販售菸品之檳榔攤、雜貨店、便利商店為菸害防制青春專案宣導,對象為店員及老闆,輔導店家在暑假期間一起攜手拒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青少年,當遇到穿著學生制服或顯然年齡未滿20歲者,應直接拒絕販賣,對疑似未滿20歲之消費者,以「拜託證件看一下」應對,若無法出示證件,應拒絕販售菸品。希望透過積極的把關,提供孩子一個無菸害的環境,也提醒家長留意防止青少年染上菸癮,避免遭受菸品毒害,希望讓青少年能擁有無菸又清新的好空氣,快樂度過暑假!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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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鄉文章發布日期 2024/07/22

西湖鄉衛生所新聞稿-防制青少年濫用藥物宣導成果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26日發布《2024年世界毒品報告》指出全球吸毒人數10年間增長20%,2022年增加至2.92億。報告強調,各類毒品的供需屢創新高,加劇毒品問題在全球各地的影響,導致相關疾病和環境危害上升。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吸毒人口人數增加、年齡層下降,以糖果、零食包裝的新興毒品興起,使人誤食;新興毒品變裝千奇百怪,出入任何娛樂場所都要注意自身安全,對於來路不明的零食或飲料等,應提高警覺及防備心,且絕不接受開封過的食物或飲料,切勿因好奇而嘗試,遇到他人慫恿也應勇敢拒絕,任何一次輕忽都可能是上癮的開始。暑假期間請主動關心孩子的日常生活及交友狀況,染毒四徵兆報你知! 一、作息改變:精神異常亢奮,持續不睡或一睡2、3天。 二、行為異常:逃家、翹課、結黨,經常上廁所,莫名摔東西。 三、情緒不穩:脾氣暴躁、喜怒無常、沮喪、多疑,躁動不安。 四、特殊物品:可疑白色粉末、特殊吸食器、奇特香菸製品。 因此,藥物濫用之防制工作需要從「預防教育」著手,本所於6月進入西湖國中辦理健康講座,壞人把毒品偽裝成果凍、咖啡包、餅乾、巧克力、仙楂餅,重新包裝掩人耳目,一般人無法從外觀辦識出毒品真貌,幾乎是在不設防情況下接觸毒品,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往往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向同學宣導新興毒品及如何拆穿新興毒品的毒面具,並於課程結束時鼓勵同學回家與家人親朋好友分享,大家一起手牽手成為防毒守門員,共同織起綿密的社會安全網,讓我們一起勇敢向毒品說「不」,共同創造我們的無毒家園,有任何毒品相關問題,請打24小時專線0800770885。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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