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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檢驗專區


食品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12/23

苗栗縣政府辦理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授獎儀式 與慢魚精神結合推動安心食在地

為鼓勵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提升食品衛生與安全品質,苗栗縣政府今(23)日上午11時假縣府第一辦公大樓大廳舉行「114年度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授獎典禮,今年參與評核業者有361家,共有130家業者通過評核,獲頒分級標章,其中88家榮獲「優級」、42家獲「良級」,展現本縣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提升食品衛生與安全的努力成果。 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由衛生局稽查人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進行實地評核,評核內容涵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原料與製程控管、硬體設施與用餐環境等多項指標,透過落實自主管理與授予分級標章,提供消費者選擇安心店家的參考,同時也協助業者提升品牌形象與經營競爭力。 苗栗縣2020年獲得國際慢食組織認證,並於竹南、後龍、通霄及苑裡4個沿海鄉鎮推行慢魚運動,強調「懂魚、知魚、食當季、吃在地」的永續海岸發展,並打造「Miaoli Slow Fish」在地品牌。今年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活動特別結合苗栗慢魚海岸共同推動,共有36家餐飲業者參與,獲頒優良獎章業者有24家,展現餐飲業者對食品安全衛生的重視與承諾,也體現對海洋生態保育及在地文化的重視。現場亦邀請6家評核獲獎業者,於頒獎會場展示自家特色海鮮料理,分享經營餐飲的用心及對食品衛生的重視。   苗栗縣縣長鍾東錦感謝所有獲獎業者對食品安全衛生的投入與努力,期盼透過政府與民間的攜手合作,持續推動「安心飲食、在地消費」的良性循環,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業者做得開心,為苗栗打造更健康、更永續的食安環境。苗栗縣政府將持續為食品安全把關與地方慢魚品牌發展,透過多元輔導與宣導,建立優質食品經營典範,促進產業升級,並落實「食當季、吃在地」的生活態度,歡迎民眾多加選擇榮獲優良標章的食品業者,支持在地、守護健康。 114年度苗栗縣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優級良級業者授證儀式-活動海報。 114年度苗栗縣食品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優級良級業者授證儀式-優級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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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12/01

食品容器具安心食在

為確保食品容器具品質安全,提升市售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之標示合法性,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查核五金百貨大賣場等販售場域,共稽查食品容器具標示15件及抽驗4件,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惟其中1件「9 oz 冷/熱免洗咖啡杯」,產品包裝疑未依規定標示,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查處。 本次抽驗品項涵蓋塑膠碗、矽膠保鮮蓋、紙杯及冷水杯,檢驗項目包含材質及溶出試驗、塑化劑、蒸發殘渣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外,也針對食品容器具販賣場所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及食品容器具標示等項目,查核結果亦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提醒食品容器具及包裝材料製造業者,為提供消費者明確之食品容器具產品相關資訊,衛生福利部105年4月18日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若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均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清楚標示產品之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淨重或容量或數量、廠商電話與名稱及地址、原產地、製造日期等,且須同時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接觸食品、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等資訊,並明確告知使用該產品的注意事項,以利消費者正確使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4款規定「標示之字體,其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0.2公分。」,食品容器具應於最小販售單位之外包裝或本體上進行標示並符合公告規定。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以如實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 為維護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餐飲業者於製備、盛裝及販售食品時,應選用標有「供食品接觸用途」或等同意義字樣之餐具或包裝,並確保其保持乾燥清潔,食品接觸面應平滑無變形、破損、裂縫、缺口或鏽蝕,以防止污染及確保食品衛生,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或容器,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等相關規定,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稽查及抽驗,為消費者飲食安全把關。 食品容器具抽驗 標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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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11/08

因應防疫穩定11月7日豬肉復市  苗栗縣啟動防疫應變 強化稽查守護肉品安全

因應中央宣布11月7日零時起豬肉復市,為確保本縣豬肉正常供應,苗栗縣政府立即啟動防疫應變作為,由衛生局全面加強轄內豬肉產品流向監控及市場稽查,嚴守「非洲豬瘟不得入市」防線,確保民眾食肉安全。 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苗栗縣衛生局針對縣內製造業、販賣業、餐飲業及攤商等業者進行108家次稽查,並宣導落實購買來源登錄、留存交易與屠宰檢驗證明文件等措施,確保肉品來源清楚、流向可追溯。同時,結合農業處、政風處及教育處等單位,辦理7次聯合稽查,共46家次,加強查核市場及校園餐飲系統,防堵不明來源肉品流入市面。 另因應114年11月8日苗栗縣溫體豬恢復上市,苗栗縣衛生局針對18鄉鎮傳統市場共172攤生鮮豬肉攤位,共稽查90攤生鮮豬肉攤位及6家豬肉製品加工廠(如附件)進行稽查,重點檢視肉品來源文件、屠宰合格證明及販售環境衛生等項目,結果均未發現異常。本局將持續強化稽查頻率並結合輔導機制,協助業者健全管理制度、落實文件保存與來源查證,全面提升本縣肉品衛生安全水準。 縣長鍾東錦呼籲,食品業者使用肉品應具備來源證明與屠宰檢驗合格文件,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的豬肉或製品,並應落實自主管理。消費者購買時,應辨識合法屠宰衛生合格章與標示,不購買、不使用來路不明的肉品;另提醒民眾切勿自國外攜帶或網購境外豬肉製品,以免違反防疫規定,共同守護食品安全。 食品衛生稽查 食品衛生稽查 來源單據 屠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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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10/20

食品標示多留意,聰明選購大解密!

食品種類玲瑯滿目讓人食指大動,除了需注意美味及安全衛生外,您是否曾留意產品外包裝上的食品標示內容呢? 請仔細看看「食品標示」,這也是您選購食品時重要的指標之一。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其中已明定散裝及一般包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要求食品業者應依實際使用之內容物詳實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的食品資訊。 衛生局提醒民眾,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與原產地,包括花生、紅豆、綠豆、黑豆、黃豆、蕎麥、薏苡(仁)、藜麥、芝麻(胡麻)、小米、大蒜、 香菇、茶葉、紅棗、枸杞子、杭菊、雞、豬、羊、牛等 20項農畜禽產品,都必須以標籤或告示牌清楚標示來源,供消費者檢視,避免來源不明食品上桌。 選購包裝食品前,可先查看外包裝標示的「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 如果產品含有可能導致過敏的內容物,民眾也無須擔心,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要求,舉凡產品含有:甲殼類及其製品、芒果及其製品、花生及其製品、牛奶、羊奶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堅果類及其製品、芝麻及其製品、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大豆及其製品、魚類及其製品、使用亞硫酸鹽類且終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為每公斤10毫克以上之製品等11項過敏原,皆須於外包裝標示清楚相關的警語,民眾可於挑選、購買時多加留意。 衛生局楊文志局長提醒民眾,學會看懂食品標示,更能清楚了解產品訊息,聰明選購自己所需!相關標示規定的詳細內容可至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http://www.foodlabel.org.tw/FdaFrontEndApp/Home/Index)進一步查看。 另本局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3:30-17:00,假苗栗縣政府衛生局402會議室(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3號),辦理「食品標示法規」研習課程,本活動免費參加,本課程一律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d2RGGTzitbWGiCwb6或QR code報名歡迎踴躍報名。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37-558771)。 標示宣導單 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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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5/10/15

美食送我家安全嗎?!

隨著生活步調忙碌、飲食型態轉變及電商興起,民眾使用美食外送平台 APP 訂餐、訂飲料之情事日益頻繁,顯示大家逐漸習慣此類新型態的訂餐外送模式。 苗栗縣衛生局為食品安全把關,執行「114年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計畫」,針對外送平台外送之餐食,店家作業品質、衛生管理及食材是否符合食安法之規定,於縣內查核「與平台合作餐飲業者」14家、「雲端廚房業者」2家及「外送服務員」5位進行查核,查核內容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產品責任險、食材及菜單產品來源標示…等,並現場共抽驗14件成品檢驗微生物及產品標示68件,僅1家餐飲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其餘皆符合規定。 苗栗縣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之規定,另民眾使用外送平台取餐謹記「看、查、慎、取」4大原則: 1.看:訂餐時要看清楚網路上店家餐點標示清楚資訊,優先選購有食 品業者登錄的店家。。 2.查:用網路地圖查詢店家相關資訊,建議挑選有實體店面及網路評價比較優的業者。 3.慎:餐點下單前,要求送餐不要放地上。 4.取:取餐先檢查包裝,完整無滲無異味。 最後拿到餐點盡速吃完,若無法馬上享用,請先以適當溫度保存,如放冰箱(冷藏小於7度)或保溫袋裡(熱藏大於60度),這樣就可安心享用美食。 照片1 照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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