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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歲 青年


置頂醫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12/25

「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隨人口高齡化,本府為能達成本縣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將65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方案,列為本縣重要施政重點。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的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本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等。 符合補助資格鄉親需到與本局簽訂合約的本縣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如附圖),名冊(如附件)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本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恕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 為能節省補助對象就醫等候時間;避免執行診所病患壅塞,自112年12月25日起,補助對象可於特約診所看診前,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前往本縣衛生所申請基本資料建置。需注意的是建置資料或就醫當日日期須是符合年滿資格才能建置。特別提醒,為能確認看診時確為苗栗縣民,要使用補助看診須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讀取專用系統長者資料),才能使用看診掛號費補助,若當次就診未出具或事後才出具身分證者,無法進行抵扣當次掛號費措施,需現金支付,且無事後補身分證核扣。(相關說明如附件-流程圖及民眾版說明) 本補助案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或年度編列預算用完為止。113年為試辦年,將依辦理情形滾動檢討,調整往後實施方式。希望能藉此模式,落實衛生福利部分級醫療的政策,鼓勵分級雙向轉診,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以養成鄉親就近就醫及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經熟悉的家庭醫師診療如有需要再行轉介至醫院就醫,可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及醫院壅塞,降低緊急服務量能,以提升鄉親就醫品質,守護本縣民眾的健康與安全,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褔城市! 如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037-558303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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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07/25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112年7月20日生效)宣導事項

為持續提升國內藥事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505號令修正發布,112年7月20日生效。 一、法源依據 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為之;其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者依同法第9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修訂重點 原25條法規修正為52條,修訂重點為: 1.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12條至第14條及17條) 2.新增西藥藥品調製(含無菌調製)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24條及27條至41條) 3.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8條、第24條及第42條至44條) 4.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45條至48條) 5.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準用西藥藥品調製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9條) 另依法規架構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23條,包括:定義及中西藥通用規範。 第二章(西藥):共21條,新增藥品調製、無菌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調劑相關條文。 第三章(中藥): 共5條,中醫藥司新增中藥條文(含調製)。 第四章(附則): 共3條,包括:醫師依藥事法第 102 條調劑準用之。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 三、相關資料 詳細法令及法規請參閱下列網頁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135/ch08/type1/gov70/num36/Eg.ht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52 四、檔案下載 1、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2、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自我查核查檢表 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實地訪查表 5、參考指引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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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科,保健科,頭份市文章發布日期 2026/05/18

新聞稿-「守護青春不「檳」紛!頭份市衛生所攜手興華中學 簽署「無檳校園」合作備忘錄 」活動

為守護青少年健康,遠離檳榔致癌威脅,頭份市衛生所與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共同推動「拒絕檳榔,健康同行 & 守護青春,遠離檳害」無檳校園計畫。 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資料顯示,青少年嚼檳率雖已下降,但仍有少數學生接觸檳榔,其中國中生嚼檳率為0.4%,高中職生為1.66%;另早期調查也顯示,曾經嚼過檳榔的比例國中生約6.2%、高中職生約12.5%,顯示檳榔防制仍需從校園及早介入。 本計畫透過繪畫創意比賽、數位問卷調查及精準衛教,深化學生對檳榔危害的正確認知。於115年4月雙方正式啟動活動,預計於5月27日舉行成果發表暨「無檳校園」合作協議簽署儀式,展現產官學攜手守護校園健康的決心。 公衛與醫學專業走入校園:從認識到拒絕的「精準防治」 頭份市衛生所主任徐春仕指出,檳榔子本身即是一級致癌物,即使不加配料也會導致口腔癌與多種慢性疾病發生。本次規劃設計「前測問卷」,在活動初期了解學生對檳榔危害的原始認知,隨後由衛生所專業團隊進校辦理衛教講座,透過影片與案例解析強化拒檳技巧。活動最後將進行「後測」,確保衛教內容轉化為學生落實健康生活的行動力。 以創意彩繪健康:拒檳繪畫比賽正式開跑 為了讓公共衛生與醫學衛教更貼近學生生活,計畫結合「防拒檳創意繪畫及海報設計」活動。興華中學學生將以八開畫幅,創作出包含「檳榔致癌性」、「成癮危害」及「拒檳技巧」等主題的作品。比賽將由評選小組選出優選作品,並於記者會當天進行公開表揚。 正式簽署合作協議:建立長期防護網 本計畫的重頭戲將於5月27日登場。屆時,頭份市衛生所主任徐春仕將與興華中學校長胡文生正式簽訂「無檳校園」合作備忘錄,象徵未來雙方將在菸檳防治、青少年健康促進等領域建立長期夥伴關係。 徐春仕主任表示:「透過校園宣導與創意的結合,我們希望在孩子心中種下健康的種子。不僅要讓校園環境達到『無檳』,更要讓學生具備拒絕誘惑的韌性,共創友善、安全、無檳無菸校園。」 活動主題:「拒絕檳榔,健康同行 & 守護青春,遠離檳害」無檳校園合作協議暨揭牌 辦理單位:頭份市衛生所、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 活動日期:5月27日 時間:09:00–10:30 時 間 議 題 09:00-09:05 報到與入座 09:05-09:10 主持人開場 09:10-09:15 來賓介紹 09:15-09:25 主辦單位致詞 09:25-09:35 長官貴賓致詞 09:35-09:50 簽署儀式 09:50-10:10 媒體聯訪(Q&A) 10:10-10:30 活動結束 / 自由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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