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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醫材/化粧品專區


置頂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3/07/25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112年7月20日生效)宣導事項

為持續提升國內藥事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505號令修正發布,112年7月20日生效。 一、法源依據 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為之;其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者依同法第9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修訂重點 原25條法規修正為52條,修訂重點為: 1.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12條至第14條及17條) 2.新增西藥藥品調製(含無菌調製)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24條及27條至41條) 3.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8條、第24條及第42條至44條) 4.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修正條文第45條至48條) 5.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準用西藥藥品調製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9條) 另依法規架構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23條,包括:定義及中西藥通用規範。 第二章(西藥):共21條,新增藥品調製、無菌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調劑相關條文。 第三章(中藥): 共5條,中醫藥司新增中藥條文(含調製)。 第四章(附則): 共3條,包括:醫師依藥事法第 102 條調劑準用之。醫療機構或藥局應督導其人員遵守本準則之。 三、相關資料 詳細法令及法規請參閱下列網頁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135/ch08/type1/gov70/num36/Eg.ht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52 四、檔案下載 1、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2、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修正《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自我查核查檢表 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實地訪查表 5、參考指引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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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文章發布日期 2024/09/27

醫用彈性繃帶,正確使用才有效!

  運動場上常因為熱身不足,或者運動強度太大,一時沒注意腳踝就扭傷,只能黯然下場,這時就會看到醫護人員從醫藥箱中拿出「肌內效貼布」減少肌肉的負擔,或是以「彈性繃帶」為傷者包紮。無論是「肌內效貼布」或是「彈性繃帶」,這兩個運動場上常備的好朋友,其實都是屬於醫療器材分類分級中的「J.5240醫療用黏性膠帶及黏性繃帶」。   「肌內效貼布」是利用貼布本身具備的伸縮彈性及貼布背面的紋路,沿著肌肉方向黏貼,為肌肉結構提供支撐,並利用拉伸貼布時貼布所產生的回彈力,作用在肌肉上來協助肌肉用力或放鬆。一般而言,「肌內效貼布」不含藥性,只要皮膚不會對黏膠過敏的人都可以使用,但使用肌內效貼布前應先了解肌理構造,或需要由專人指導及協助,在貼時必須針對需求及部位來搭配不同的長度、拉力、貼法及姿勢擺位,若沒有正確使用反而會對肌肉造成傷害。   扭傷常伴有腫脹、瘀傷、疼痛與關節不穩等情況,甚至還會影響日常行動,「彈性繃帶」就是利用繃帶本身材質的彈力產生的物理加壓效果,對扭傷部位產生壓力,有防止進一步腫脹的功用,此外也固定受傷部位,提供支持保護,防止二次傷害。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彈性繃帶不可過度加壓,以免妨礙肢體血液循環,而經處理後如果仍未改善,且疼痛、腫脹、瘀血越來越嚴重時,則應立即就醫檢查。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您,選購此類產品前,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連結: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許可證相關查詢)查詢產品相關資訊;此外,若醫療器材引起之不良反應,請通報衛生福利部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 認識醫用彈性繃帶,固定加壓防腫脹一次到位 認識肌內效貼布,緩解腫脹疼痛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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