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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30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06

有關月亮與貓工作室之「手工皂」化粧品回收一案,請盡速配合辦理下架回收作業,請查照。

1.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4月28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500488261號函辦理。
2.為確保民眾化粧品安全及消費權益,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案內產品應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下架及回收作業。
3.檢附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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