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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5-12-17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9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附表七、附表十一,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41402402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1.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41402404號函辦理。

2.檢附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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