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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3-06-16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7

轉知衛生福利部針對加水站盛裝水及包裝飲用水之正確標示,請本縣加水站業者配合辦理。

請本轄加水站業者,落實加水站盛裝水及包裝飲用水正確標示,倘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依同法第45條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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