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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針對加水站盛裝水及包裝飲用水之正確標示,請本縣加水站業者配合辦理。
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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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 2023-06-16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7
轉知衛生福利部針對加水站盛裝水及包裝飲用水之正確標示,請本縣加水站業者配合辦理。
請本轄加水站業者,落實加水站盛裝水及包裝飲用水正確標示,倘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依同法第45條處辦。
文章附檔
1120614食藥署來文品名正確標示.pdf (221.23 kB)
文章分類
食品及檢驗專區
健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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