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小
中
大
返回首頁
|
下載專區
|
網站導覽
搜尋
返回首頁
|
下載專區
|
網站導覽
小
中
大
:::
首頁
轉知-「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3日衛授食字第115140218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藥政科
|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4-24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8
轉知-「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3日衛授食字第115140218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1.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3日衛授食字第1151402191號函辦理。
2.檢附來文供參。
文章附檔
衛授食字第1151402191號.pdf (221.52 kB)
衛授食字第1151402189號公告.pdf (286.66 kB)
衛授食字第1151402189號公告附件.pdf (141.41 kB)
文章分類
6-18歲 兒童及青少年
我的健康
65歲以上 老年
健康專區
18-40歲 青年
藥品/醫材/化粧品專區
0-6歲 學齡前
40-65歲 中年
點閱數:
8
返回上一頁
返回頂部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