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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2-12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25

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 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附表六之二、六之四及六之六,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以衛授國字第115146002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茲檢送附表六之二、六之四及六之六與發布令影本各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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