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
文章發布日期 2019-03-22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17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行迴避通知書及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申請書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行迴避通知書及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申請書
一、依據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自行迴避,並應以書面通知方式辦理。另同法第7條第1項規定,利害關係人任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申請迴避。二、法務部已設計通知單及申請書範例,電子檔置於法務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如有修正範本將即時上網公告,請參考運用。
相關檔案:自行迴避通知單
相關檔案: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通知單(個人使用)
相關檔案: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單(法人或團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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