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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3-01-03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03

有關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入住集中檢疫場所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

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 (一)由政府預算支應: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臺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即護照簽證註記欄位為「A」或「FL」者)。 (二)由確診者自付: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並依據居家照顧確診者 隔離/自主康管理5+n天政策,以5天居家隔離為原則,費用為每人每日收取新臺幣1,500元整。非公費對象申請入住者,需於入住前完成匯款。

 代收款匯至: (一)解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二)收款人帳號: 24570102128016;(三)收款人戶名:衛生福利部。(四)請於匯入國庫帳號時,備註為肺炎特別預算之款項。

 匯款後請將收據拍照截圖傳至q558080@gmail.com衛生局公務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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