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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2-03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2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職場健康促進推動方案,鼓勵各合法設立之 公、民營事業單位或機關〈構 〉依職場條件依說明提請申請參加,詳說明段及附件。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民健康署)
二、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對象:
一、 健康促進 啟動職場勞工人數 99 人以下 、組織與資源相對有限,正啟動或
初步推動健康促進相關工作的職場 。 以 建立基礎認知、導入基本作法為本制度
推動重點。
二、 健康促進 推動 職場 不限定勞工人數,具備一定組織量能,已具體推動或
具備持續推動能力 並 能依職場特性規劃 、執行多元健康促進措施,逐步深化
推動成效之職場 。

申請資格與通過標準及完整申請方案詳附件,
或見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資訊網:
https://health.hpa.gov.tw/hpa/info/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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