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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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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 2025-07-16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21
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以衛授國字第114146059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文章附檔
發布令公文.pdf (522.57 kB)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附表.pdf (17.49 MB)
文章分類
健康促進專區
健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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