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3-02-20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21
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20日衛授食字第1121300312號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2月20日起適度放寬室內場所戴口罩之防疫措施,除「醫療照護機構」和「公共運輸等場所及特殊運具」須強制戴口罩,其餘室內場所及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餐飲場所得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食藥署已修正「餐飲防疫管理措施」、「餐飲業防疫指引」及相關問答集。
餐飲業應符合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20日公告修正「餐飲防疫管理措施」,始得提供內用服務。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問答集」,已公布於下方檔案連結,請自行下載。
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9日新聞稿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A4_jBMdwsIDiRbTHnmsbXQ?type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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