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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6-03-23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23

有關和豐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之「“飛特登”假牙清潔錠(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21387號)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盡速配合辦理下架回收作業,請查照。

1.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3月18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530123602號函辦理。
2.為確保民眾醫材安全及消費權益,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案內產品應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下架及回收作業。
3.檢附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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