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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
文章發布日期 2022-01-26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2-14

苗栗市衛生所新聞稿~春節暖心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領藥,千萬別斷藥,安心過好年!!

春節假期,持有慢性病連處方簽,可提早領藥
春假期間,持有慢性病處方籤,可提早拿藥!

虎年春節將在1月29日開始,苗栗市衛生所提醒有慢性病領藥需求的朋友,您的「慢性病藥吃完的日期」或「回診日期」落在【111年1月29日至111年2月6日】,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也就是111年1月19日(含)起回診,提早由處方給藥領取下個月用藥,千萬別斷藥,才能安心過好年。

苗栗市衛生所謝美倫主任表示,春節連假長達9天,本所111年1月29日~2月6日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為避免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用藥中斷,呼籲鄉親關心家中有慢性病長輩的健康,提早領藥喔!本所年初七2月7日恢復每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半到11點半的醫療門診、體檢、門診戒菸、藥品調劑服務。

健保署表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因應111年春節假期,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

 

新春恭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苗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苗栗市衛生所祝福您春節闔家健康平安!虎年行大運!財源滾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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