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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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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 2026-05-20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19
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檢送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六點及第五點附件1、附件4修正規定(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文章附檔
公告.pdf (1.18 MB)
文章分類
健康專區
口腔健康促進專區
點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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