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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科
文章發布日期 2025-11-28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28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請轉知所屬賣家化粧品應依規定於上市前完成產品登錄,倘經查獲違規,將依法嚴懲,請查照。

1.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11月27日FDA器字第1141601881號函辦理。

2.檢附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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