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
id: |
4
|
|
項目: |
志工管理
|
|
主題: |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
|
發布單位: |
企劃科
|
|
聯絡電話: |
037-336732
|
|
聯絡人: |
宋湘怡
|
|
排序: |
10
|
|
內文: |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92.01.30訂定
96.10.01修訂
一、說明狀況:因應志願服務法之頒布,落實保健志工管理,自91年起全面更新使用為「志願服務紀錄冊」,用以紀錄志工受訓及服務時數,期勉志工用「愛心」和「學習」來寫日記,把志工一生為社會奉獻的軌跡忠實的紀錄下來,彰顯「助人最樂服務最榮」的情懷,目前已發放660本之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法源依據:依據志願服務法、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三、訂定目的:為便於運用單位志工管理及保障志工權益,並透過互助制度的建立,使「服務」成為可以存、取的活性資源,亦使志工組織朝向制度化健全發展,並成為社區中能永續經營的健康志業。
四、發放對象:縣內已受訓之衛生保健志工。
五、發放流程:
1.衛生保健志工已經接受基礎、特殊教育訓練。
2.運用單位承辦人備妥預申請志工之資料電子檔(表一)、相片二張、受訓證明書正本及影本乙份。
3.函文衛生局申請編碼(建檔編碼,以免重複發給,工作日約一天)。
4.核定後函發運用單位,由運用單位自行發給所轄衛生保健志工,並請依服務冊及服務証管理規則妥善管理。
|
|
|
 |
|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版權所有.
總機:+886-37-336729 地址:36043苗栗市國福路6號
交通位置圖
網站最後更新時間:2008.7.21 隱私權政策|網站安全政策
最佳瀏覽建議:ie6,ie7,ie8 瀏覽尺寸建議:1024*768 pix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