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辭彙 裝飾用 網站導覽 裝飾用 回到首頁 裝飾用 中文版 裝飾用 English(另開新視窗,open new window) 裝飾用 菸害防制網(另開新視窗)
苗栗縣衛生局LOGO 便民服務 裝飾用圖 關於本局 裝飾用圖 服務信箱 裝飾用圖 公告專區 裝飾用圖 影音專區
苗栗縣衛生局橫幅
:::
服務項目
*
  活動新聞
  本局簡介
  科室簡介
  醫療資源
  衛教園地
  政府公開資訊
  民意交流
  FAQ
  電子書籍
  下載專區
  健康城市
  北台區域合作
  廉政信箱
相關連結
志願服務
健康苗栗電子期刊
 
:::
首頁 > 志願服務 > 
標點符號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標題裝飾插圖
_關於志工志工管理志工成果志工訓練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id: 4          
項目: 志工管理          
主題: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發布單位: 企劃科          
聯絡電話: 037-336732          
聯絡人: 宋湘怡          
排序: 10          
內文: 苗栗縣衛生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發放標準流程
92.01.30訂定
96.10.01修訂
一、說明狀況:因應志願服務法之頒布,落實保健志工管理,自91年起全面更新使用為「志願服務紀錄冊」,用以紀錄志工受訓及服務時數,期勉志工用「愛心」和「學習」來寫日記,把志工一生為社會奉獻的軌跡忠實的紀錄下來,彰顯「助人最樂服務最榮」的情懷,目前已發放660本之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法源依據:依據志願服務法、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三、訂定目的:為便於運用單位志工管理及保障志工權益,並透過互助制度的建立,使「服務」成為可以存、取的活性資源,亦使志工組織朝向制度化健全發展,並成為社區中能永續經營的健康志業。
四、發放對象:縣內已受訓之衛生保健志工。
五、發放流程:
1.衛生保健志工已經接受基礎、特殊教育訓練。
2.運用單位承辦人備妥預申請志工之資料電子檔(表一)、相片二張、受訓證明書正本及影本乙份。
3.函文衛生局申請編碼(建檔編碼,以免重複發給,工作日約一天)。
4.核定後函發運用單位,由運用單位自行發給所轄衛生保健志工,並請依服務冊及服務証管理規則妥善管理。
         
   
相關檔案
相關圖片
背景圖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版權所有.   總機:+886-37-336729    地址:36043苗栗市國福路6號   
交通位置圖 網站最後更新時間:2008.7.21 隱私權政策網站安全政策
最佳瀏覽建議:ie6,ie7,ie8    瀏覽尺寸建議:1024*768 pix
我的e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