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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為年貨把關!消費者安心買!開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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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
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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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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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為年貨把關!消費者安心買!開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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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於99年元月起即派員至傳統市場,超級市場以及南北雜貨批發地點,進行多項年貨食品抽樣檢驗,包括:肉製品、魚製品、糕製品、脫水食品、乾製品等,預計抽驗100件。
第一波抽驗結果出爐52件,其中45件符合規定,7件不符規定(金針4件、蝦仁2件、花生1件),平均不合格率13.5%。不符規定之產品已通知業者下架,來源為外縣市者,將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詳如名冊。
(一)金針4件檢出二氧化硫殘留超出限量(衛生標準:4.0g/kg以下)。
(二)蝦仁2件檢出二氧化硫殘留超出限量(衛生標準:0.1g/kg以下)。
(三)花生1件檢出人工甘味劑(衛生標準:不得檢出)。
以上抽驗不符規定之產品,均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爰依第33條處3~15萬元罰鍰。二氧化硫殘留過量會使呼吸系統功能受損,加重已有的呼吸系統疾病,容易誘發氣喘、氣促、咳嗽等症狀;人工甘味劑食用過量,常引起口乾、腸胃道不舒服、甚至噁心嘔吐情形。其實烹煮前可先用溫水浸泡,以減少二氧化硫殘留,再煮沸3分鐘後,即可去除90%以上。
衛生局局長羅財樟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該熟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此標準屬於正面表列,除不能超過其限量標準外,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各該食品添加物。食品販賣業者也要確實落實「源頭管理」,產品包裝要完整、標示應齊全、保存方式要正確、顏色鮮豔或太白之食品千萬不要賣。而民眾採買年貨記得「心到」、「眼到」、「鼻到」、「手到」還要「口(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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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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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37-33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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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周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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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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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截止日期: |
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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